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债券主承销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0受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债券主承销商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F39;招标人编号:C01
2、项目名称: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债券主承销商入围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
(1)项目情况: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债券主承销商入围采购项目,本项目拟选取不超过25家入围供应商(如有效投标人数量>26家,按照综合得分排名顺序选取前25家供应商,如有效投标人数量≤26家,则入围供应商数量按照有效投标人数量N-2的差额进行选取,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招标)。
(2)协议期限:首次协议期限一年,连续协议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三年,符合续签条件下,协议一年一签。
(3)招标人不承诺在协议期限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订单,也不承诺授予其采购数量和总金额,最终合同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别要求:/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04月10日起至2025年04月17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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