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嘉峪关市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0
一、磋商文件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名称:嘉峪关市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195500.00元

四、最高限价:195500.00元。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标法。

六、磋商内容:嘉峪关市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

进口

预算

最高

限价

1

制动下滑量测试仪

1

89500.00元

89500.00元

2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1

48500.00元

48500.00元

3

工业视频内窥镜(视频线长>5米)

1

57500.00元

575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响应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嘉财采字〔2024〕1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4)(5)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除信用查询外,其余资料均需按要求提供并扫描加盖公司鲜章。

(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正。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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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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