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区德源安置区项目1#-3#、8#-9#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11、项目名称:新乡高新区德源安置区项目1#-3#、8#-9#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新交G
3、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20部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主体施工配合等其他伴随服务。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高新区;
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专项债和财政资金,已落实;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7、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其中供货期 60 日历天,安装期 40 日历天)。注:电梯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B 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2.3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若代理商已更换新版许可证,须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新版许可证);且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若制造商已更换新版许可证,须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新版许可证);
2.4 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 3 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2.5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负责人自报名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最近三个月社保。若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前期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评标结束后提供的变更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2.6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的具有同等效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止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 年 4 月 11 日 08:30 时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 18:0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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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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