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2025年原马岭炼厂修复地块地下水治理效果跟踪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2025年原马岭炼厂修复地块地下水治理效果跟踪监测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做好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集团公司的督察报告关于原马岭炼厂修复地块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油田公司《关于强化原马岭炼厂修复地块地下水治理效果跟踪监测的通知》长油安全〔2025〕2号要求,需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原马岭炼厂地下水治理效果跟踪监测方案,计划利用半年时间对厂区29口地下水监测井开展洗井、采样监测与分析。本项目2025年计划投资金额为127.8726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原马岭炼厂地下水治理效果跟踪监测方案,半年时间按照月度对29口地下水监测井开展洗井、采样监测与分析。按照原马岭炼厂场地风险评估中风险管控要求,需对地下水中挥发酚、氟化物、氨氮、砷、甲苯、二甲苯、总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萘、苯、总石油烃C6-C9等11个因子开展检测。需要1家服务商,合同执行完后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

£ 是,划分为 / 个标段。

R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证书附表(包含本次项目的11项检测内容,分别为挥发酚、氟化物、氨氮、砷、甲苯、二甲苯、总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萘、苯、总石油烃C6-C9。为了方便查找进行标注);同时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环境监测项目集中资格招标入围名单》内的服务商(详见附件)。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地下水检测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和有效结算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

3.4 人员要求:服务商每套设备人员配置不得少于5人,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员,不少于3名取样检测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岗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最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5 年 04 月 11 日 08 时至2025 年 04 月 17 日 24 时……报名。

4.2招标文件每 套 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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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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