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十一期建设项目包5三次招标公告

2025-04-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80

2、项目名称: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十一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1,150,000.00元

最高限价:676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50123-5

河南省科学院激光制造研究所河南省科学院中原量子谷仪器共享中心十一期建设项目包5

6760000

676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
包5:太阳能电池/OLED器件瞬态特性测量系统1套、OLED/LED多角度光谱测量系统1套、接近式光刻机1套、精密纳米材料沉积系统1套、椭偏仪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交货期:
包5: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3)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汉月街26号;
(4)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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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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