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二期及东楮岛雷达站用地预审、压覆矿、征地组卷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1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二期及东楮岛雷达站用地预审、压覆矿、征地组卷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二期及东楮岛雷达站用地预审、压覆矿、征地组卷技术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通知开展工作。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扩建二期及东楮岛雷达站用地预审工作,东楮岛雷达站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扩建二期及东楮岛雷达站征地组卷报批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1.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2.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括界限与不动产测绘)。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包括用地预审服务、压覆矿评估、征地组卷报批服务的合同业绩,如上述三项工作不在同一合同中,则多份合同算一项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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