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82个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固定资产购买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11、项目编号:MSG
2、项目名称:镇赉县82个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固定资产购买保险项目
3、项目地点:镇赉县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招标内容及范围:镇赉县82个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固定资产购买保险(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7、最高投标限价:980000.00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允许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保险许可证。供应商必须具备财产保险经营资格的保险机构的省级或者下属分支机构。
(2)拒绝受到监管部门取消保险承办资格的供应商。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5)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最短期限:2022年1月1日-至今)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需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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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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