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地质国土中心新疆吐鲁番市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PY03-1/2号采坑土石方施工机械租赁询比采购(三次公告)采购公告

2025-04-11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土环境整治中心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地质国土中心新疆吐鲁番市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PY03-1/2号采坑土石方施工机械租赁询比采购(三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4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土环境整治中心
五、(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区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行政范围内,地处新疆天山支脉博格达山南麓的吐鲁番盆地北部,东与鄯善县接壤,西南与托克逊县毗邻,北至博格达山的山脊线,南至艾丁湖,地理坐标 图1项目区矿山图斑(采坑)分布图 为东经88°27'39"~89°57'20",北纬42°39'17"~43°37'56",南北长约109.6km,东西宽约121.5km,国土总面积7462.61km2。其行政区划涉及吐鲁番市高昌区七泉湖镇、原种场、红柳河园艺场、胜金乡、三堡乡、火焰山镇、恰特喀勒乡、葡萄镇、艾丁湖镇、亚尔镇、大河沿镇等11个乡(镇、场)及吐鲁番市直属区域。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机械租赁服务,计划租赁挖掘机(360型)6台、自卸车(30m3)3台、平地机(200型)1台,推土机(320型)2台、洒水车(20m³)2台等机械用于项目施工。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九、工期要求:自通知进场之日起4个月。如因采购人原因、当地政策、环保响应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施工,工期顺延。闲置机械设备滞工费用不予补偿。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的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开户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提供财务承诺书。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其他要求:4.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  到  2025年04月15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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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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