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车服第一批投资计划载货汽车招标公告

2025-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1次重招)车服第一批投资计划载货汽车,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载货汽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车服第一批投资计划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载货汽车

25.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自开标日前1095天至开标日前60天,标的物(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真实有效的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投标产品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所有加注“★”项并逐条响应,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或资料,任一项无证明文件均将被视为不满足被否决投标资格。(2)供方设备必须为本企业申请的国家正式公告目录内产品,投标时已取得国家公告认证。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或资料(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江苏油田《物资供应中心不合格物资处理办法》处理验收不合格的物资。该承诺书须有单位法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4月11日12时0分至2025年4月17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2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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