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路面总承包项目部JA分部(K530+900-K557+450)防眩板安装、附属工程小件安装工程竞争谈判公告
2025-04-11
项目名称 |
忻州国道改建工程路面总承包项目部JA分部(K530+900-K557+450)防眩板、附属小件安装劳务协作竞争谈判采购方案 |
项目编号 |
2025-JTFGS-XZGDJAFB-GC-005 |
招采方式 |
竞争谈判 |
招采类型 |
工程 |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04-11 12: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16 12:00:00 |
开标时间 |
2025-04-22 09:00:00 |
开标地点 |
(登录后查看)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路面总承包项目部JA分部(K530+900-K557+450)防眩板安装、附属工程小件安装工程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邀请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协作单位库内工程专业类别为交安工程的所有供应商参加竞争谈判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路面总承包项目部JA分部(K530+900-K557+450)防眩板安装、附属工程小件安装工程竞争谈判采购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通过竞争谈判,确定中标供应商,包括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分公司忻州国道改建工程路面总承包项目部JA分部(K530+900-K557+450)防眩板安装、附属工程小件安装工程相关服务等。
序号 |
施工项目 |
施工内容 |
含税总价限价(元) |
税率 |
1 |
忻州国道改建工程路面总承包项目部JA分部(K530+900-K557+450)防眩板安装、附属工程小件安装工程 |
1.发电,打眼,安装固定支架。 2.防眩板安装的全部工序。 3.开挖,安装,回填,夯实的全部工序。 |
309272.95 |
9% |
工程量清单
序号 |
清单编号 |
清单名称 |
定额名称 |
施工段落 |
单位 |
数量 |
工作内容 |
1 |
604-8-b |
铝合金里程碑 |
里程碑 |
忻州国道忻府区 |
个 |
52 |
开挖、安装、回填、夯实的全部工序。 |
2 |
604-10-c |
百米牌 |
百米牌(附着于混凝土护栏) |
忻州国道忻府区 |
个 |
826 |
安装的全部工序。 |
3 |
604-11-a |
防撞桶 |
防撞桶 |
忻州国道忻府区 |
个 |
14 |
材料装卸、现场运输、就位、装砂、安装的全部工序。 |
4 |
604-14-a |
警示桩 |
警示柱(塑料材质) |
忻州国道忻府区 |
个 |
392 |
钻孔、膨胀螺栓固定、警示柱安装的全部工序。 |
5 |
604-16 |
道口标柱 |
道口标柱 |
忻州国道忻府区 |
个 |
142 |
钻孔、安装、砂浆回填等全部工序,不含砂浆材料费。 |
6 |
605-5-b-1 |
附着式轮廓标(波形梁护栏上Vg-De-At1) |
附着式轮廓标(梯形) |
忻州国道忻府区 |
个 |
5646 |
安装、固定。 |
7 |
605-5-b-2 |
附着式轮廓标(混凝土护栏上Vg-De-At2) |
附着式轮廓标(长方形) |
忻州国道忻府区 |
个 |
4799 |
钻孔、安装、固定。 |
8 |
606-1-c |
GS-P-Gw1 |
防眩板安装 |
忻州国道忻府区 |
个 |
20840 |
安装的全部工序。 |
9 |
606-1-d |
Gs-P-Gh |
防眩板安装 |
忻州国道忻府区 |
个 |
120 |
安装的全部工序。 |
10 |
606-1-f |
Gs-P-Gw(整体式混凝土护栏) |
防眩板安装 |
忻州国道忻府区 |
个 |
721 |
安装的全部工序。 |
11 |
606-1-f |
Gs-P-Gw(整体式混凝土护栏) |
防眩板支架 |
忻州国道忻府区 |
t |
1.6583 |
发电、打眼、安装固定支架 |
2.2 施工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
2.3 施工地点:山西省忻州市。
2.4 质量标准:交工验收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优良。
2.5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路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全员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协作库内单位,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标包 |
资质要求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为山西路桥电子商务平台库内工程协作单位,须具备 相应经营范围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20年 4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完成过3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20万元的一级公路级别的交安工程施工业绩(以库内已登记的业绩信息为准,若库内无相关信息,可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结算书予以佐证) |
|
主要人员要求 |
1、施工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安全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拟投入设备及工器具最低要求 |
/ |
|
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和资格最低要求 |
/ |
注:主要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一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若当年无缴纳记录则至少缴纳至上一年12月。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扣除响应保证金并列入路桥集团黑名单,处罚期三年;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 本项目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包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为1个标包的成交供应商。当同一供应商同时成为超过上述规定标包个数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时,将按照标包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若有两个或以上标包最高限价相同,则在前述优先级的基础上按照标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并自动放弃其他标包的候选成交资格。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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