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阿尔山市伊尔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三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尔山市伊尔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三期二标段已由阿发改字【2020)31号和阿发改投字〔2025】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尔山市雪城水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阿尔山市伊尔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三期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阿尔山市伊尔施

2.3 建设规模:主要对伊尔施地区老旧管网改造6公里、水厂至老伊尔泵站供水管网改造14公里、兴林街至伊尔施供暖中心供水管道改造2公里、原林业局1-5供暖站供水管网改造15公里、伊尔施地区分区计量系统安装、对9000户供水用户进行室内改造(包括水表、管材、管道井)。路面顶管安装314m;路面恢复面积66000平方米;绿化面积28000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市政道路工程、给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 项目总投资:8628.44万元,

2.6本标段招标控制价:919.453408万元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 计划建设工期: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9月20日。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需在本单位注册)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各1名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裁判文书网主页>>案由: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需附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

3.7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企业不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应全部由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3.9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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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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