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10GW硅基产业园配套设施2号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11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吉木萨尔县10 GW硅基产业园配套设施2号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1.2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北庭工业园区
1.3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厂房12000平方米,园林绿化、供排水、道路、电力、消防等配套附属设施。
1.4计划投资:4000.00万元,总概算3974.88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1.5控制价为:38.31万元
1.6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05月15日开工、2025年11月10日竣工,总工期180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和施工工期同步。
1.7质量标准:合格。
2.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2.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具有2024年10月至2025年03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证明。
2.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2.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2.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05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2)在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05日)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05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主);(6)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05日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ps://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7)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p://www.court.gov.cn/)。
2.7、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未附有效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2025年04月11日12:00时-2025年05月06日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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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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