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屯溪区人民医院昱城院区建设项目主体新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屯溪区人民医院昱城院区建设项目主体新建工程地基基础检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4万元

最高限价:22.54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帅鑫大道北侧,屯溪区人民医院昱城院区建设项目主体新建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46332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71009平方米,包含医疗综合楼、垃圾污水站、发热门诊、液氧站、门卫室等,其中医疗综合楼约67799平方米。本次采购范围为本工程的地基基础检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基础施工完成,具体按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②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包括:地基基础);

③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2.3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2.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8:00至2025年4月2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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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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