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公司齐翔腾达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111.1项目名称:新材料公司齐翔腾达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SNFZ
1.3采购范围及要求: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0台厂内车辆进行维修、维保服务总包。供应商需在周边有固定的注册维修工厂;各项人员配备齐全,有与服务项目包含的车辆种类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特殊工种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因化工企业的特殊性,24小时值守待命,能够提供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的服务且故障车辆问题不过夜;
1.4服务期限及要求:1年
1.5实施地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6此项目最高限价金额:32.00万元(不含税),最高限价为不含税价,仅供采购谈判参考使用,双方签订合同时需根据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价*税率,签含税总价。
本项目总价包干,总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除下表列明的总包不包括的配件(叉车实心轮胎及装载机轮胎、电动车辆的电动机及电瓶、燃油车辆发动机、装载机液压油泵上述配件如需更换,双方另行协商。)外的全部配件费用,人工费、交通费、保险费、管理费、培训费、配件费、润滑油费等。总包费用不再增加。
1.7结算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支付,每三个月供应商需提供采购人使用单位签字确认的“完好证明”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可申请合同进度款或尾款支付,采购人在收到相关材料后挂账付款每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
采购人支付每期款项前,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采购人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有相关机动车辆维修保养相关资质;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11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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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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