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设备检修、维护-1号锅炉大包漏风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设备检修、维护-1号锅炉大包漏风治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九原工业园区新南绕

2.2 项目规模:2×6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50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设备检修、维护-1号锅炉大包漏风治理项目(CHDTDZ079/18-QT-4802):1号炉顶大包内积灰全部清理;更换辐射墙式再热器穿出炉顶处密封小室割除烧损变形钢板;所有水冷壁、包墙过热器穿顶棚管处刨除耐火料,检查内部密封、膨胀钢板有无烧损并修补漏洞;大包内顶部波形板检查,腐蚀严重的进行更换;检查顶棚过热器上的密封板烧损情况,割除烧损严重、变形的密封钢板并进行修复;分隔屏过热器、屏式再热器、屏式过热器、末级再热器、末级过热器以及省煤器管排所有密封小盒拆除原柔性密封漏点补焊;大包外的顶部制作圆形防水台;大包四周所有穿墙管与大包密封墙结合处加装柔性密封;拆除锅筒外部保温,并使用使用致密性柔性陶瓷纤维喷涂保温层,锅筒两侧炉外端头更换保温层;各级受热面集箱更换保温层,外部用钢丝网重新覆盖;所有拆除垃圾运送到厂外区域自行处置;本项目包工包料,总工期为50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1号锅炉大包漏风治理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项发电机组锅炉大包致密性陶瓷纤维喷涂保温合同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11 13:452025-04-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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