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陕西共享电单车业务渠道合作单位(2025年第一批次)招募-招募公告
2025-04-11本招募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陕西共享电单车业务渠道合作单位(2025年第一批次)公开招募,项目编号:BJCG-SXTT250403,招募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本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诚邀具备技术、资质、服务优势的企业积极参与。
1.招募内容及范围
1.1项目概况:2025年总部要求各省稳步进行共享电单车业务试点,陕西公司截止当前已投运场景3个。为加快新获批场景及快速选定运营单位进场配合,最大化提升运营时限等需求,现需要通过招募的方式引入渠道合作单位负责项目批复及运营相关工作。
1.2招募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渠道类别 |
1 | 共享电单车业务渠道服务 | 市场拓展类 |
2 | 营维一体类 | |
3 | 车辆联营类 |
本项目不限制供应商申请入围标包数量。具体招募渠道类别为市场拓展类、营维一体类、车辆联营类:市场拓展类主要指获取场景批复;营维一体类主要指运营获批场景;车辆联营类主要指为场景提供符合铁塔公司协议标准的车辆投资。
渠道合作单位在报名时,需明确合作类别,可选择上述一类,也可选择多类参与合作,原则上市场拓展类渠道可优先承接其发展场景的营维一体类渠道服务。获批场景若无明确营维一体类合作单位时,可在入围协议期内能提供此服务的合作单位中择优评审确定。
1.3合作周期:项目合作区域位于陕西省境内,自合作意向协议签署之日起有效期12个月。
1.4服务地点:陕西省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并承诺项目实施后可以向招募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人员要求:有稳定的团队人员(至少提供3名人员),参加营维一体类的合作单位需提供至少一名具备电工证的人员。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资质证书(营维一体类提供)及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列为全国/陕西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陕西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招募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格制,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招募申请文件,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
本项目通过(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募文件,具体如下:
4.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18时00分至2025年05月0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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