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保险经纪人委托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10
本采购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5〕5号文批准进行竞争谈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本项目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自行组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供应商公开征集公告。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保险经纪人委托

单价采购:本项目共1个标包,采购清单如下表: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服务期要求

单价采购最高限价(含税,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家)

1

湖北中烟保险经纪人委托

为湖北中烟提供保险期内的保险经纪专业服务,具体包括为投保人拟定保险投保方案;根据投保人委托授权办理保险索赔;提供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等保险经纪专业服务。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

21500元/12个月

1

以上单价限价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标包范围和期限内的所有工作费用,以及为完成标包项目工作可能发生的人工和人身意外保险、协调、交通、检测、必要的工具材料、备件耗材、税金等全部费用。

2.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额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3.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本次采购结果应用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六家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

2、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获取的采购文件)。

3、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谈判当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4、供应商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无烟草行业或采购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以采购人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7、其他要求

7.1 通用要求

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7.2 特殊要求

7.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保险中介许可证》的保险经纪公司。

7.2.2供应商经营许可范围必须涵盖“本项保险”保险经纪专业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征集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具备资格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报名后可直接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并提交本项目响应文件,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进入谈判阶段。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止,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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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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