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2025年度赣北地区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服务询比采购(三次公告)采购公告
2025-04-11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2025年度赣北地区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服务询比采购(三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5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 |
七、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2025年度赣北地区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
十、服务地点要求:各污水处理厂对应的服务地点,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检测范围附表(检测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本项目允许不超过5项检测内容进行分包,具体分包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环境监测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供应商未因出具的检测报告涉及数据弄虚作假或数据不实或超过指标检测时限检测或原始记录逻辑错误等受到行政处罚;供应商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注: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经采购小组核查,供应商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供应商承诺未发生中标(成交)后拒不履行合同或骗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注: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 到 2025年04月17日23时59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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