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铁塔2025年数字直放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1

本招标项目为天津铁塔2025年数字直放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YT-20250324-04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或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执行完毕时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1.1.2招标内容:

本次集中采购的设备为七款数字直放站,详见下表:

序号

场景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整体预估采购数量

1

电梯场景

1.8G(三网4G)

主机单元(0.125W)

880

2

轿厢单元(0.125W)

880

3

九小场景

1.8G(三网4G)

主机单元(2W)

37

4

1.8G+2.1G(三网4/5G)

主机单元(2W)

18

5

1.8G+2.1G+2.6G(三网4/5G)

主机单元(2W)

18

6

地库场景

1.8G(三网4G)

近端(20W)

88

7

远端(20W)

176

8

1.8G+2.1G(三网4/5G)

近端(20W)

44

9

远端(20W)

88

10

1.8G+2.1G+2.6G(三网4/5G)

近端(20W)

43

11

远端(20W)

86

注:实际采购量以订单为准。

项目总预算金额:548.6万元(不含税)。

★1.1.3 供货周期:自接到订单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1.1.4 质保期: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第二日起算。

★1.1.5前置仓储能力要求:前置仓库备货比例不得低于中标标的的10%。

1.1.6交货地点:天津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1.7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8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2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名称、所涉及的主要产品/服务内容描述、中标人数量、预估金额、实施地域等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所涉及的主要产品/服务内容描述

中标人数量

预估金额(万元不含税

实施地域

1

数字直放站

1

329.16

天津市

2

数字直放站

1

219.44

合计

2

548.6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折扣限价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基准价表详见下表:

序号

场景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基准价(元/台,不含税)

最高折扣限价

1

电梯场景

1.8G(三网4G)

主机单元(0.125W)

952

100%

2

轿厢单元(0.125W)

786

3

九小场景

1.8G(三网4G)

主机单元(2W)

4962

4

1.8G+2.1G(三网4/5G)

主机单元(2W)

9125

5

1.8G+2.1G+2.6G(三网4/5G)

主机单元(2W)

13882

6

地库场景

1.8G(三网4G)

近端(20W)

7484

7

远端(20W)

5084

8

1.8G+2.1G(三网4/5G)

近端(20W)

10209

9

远端(20W)

7440

10

1.8G+2.1G+2.6G(三网4/5G)

近端(20W)

21440

11

远端(20W)

1289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为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项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同类产品:共享型深度覆盖分布系统或直放站)累计销售业绩金额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金额为准)。

注:(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若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标的页或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及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

(2)合同或框架协议(含采购订单或结算单)若同时包含非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的,须能明确区分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所占金额,因无法明确区分而导致无法评审的,相关业绩无效。

(3)业绩有效时间:合同、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单)无签订时间的,若通过内容可有效判断实施时间符合要求的,则给予认可。

(4)合同或框架协议签字盖章生效的认定原则:按照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签字盖章不符合约定的不予认定。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签字或盖章生效原则进行认定。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全国/天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公司】列入【直放站/共享型深度覆盖分布系统】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天津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8投标产品要求:

2.8.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2.8.2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核准证对应的产品型号须包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所有频段。若核准证在办理中的,须提供受理回复单,并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提供核准证。

2.8.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对应产品型号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声明函。

2.1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2日8时00分至2025年4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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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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