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港街广保大道(红酒文化街)人行道石墩采购公告
2025-04-10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夏港街广保大道(红酒文化街)人行
道石墩采购项目
(二)项目采购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三)最高限价:¥130000.00(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包含人工费、税费、管理费、服务设备费(交通工具)等全部相关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
购人提供加装在红酒文化街人行道的圆球石墩,采购数量约259个。(具体规格:直径50CM/个(约重 400斤)圆球石墩,材质为花岗岩光面)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
(六)合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而
终止本项目,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不允许转包。
(八)本项目采取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
全文明实施的总价包干形式按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项目任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零配件的购置、运输保险、装卸、安装、验收、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不可预见费用和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调整。
二、报名资格要求和报名方式
(一)货物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含相关承诺内容)。
2.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中小微企业。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时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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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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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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