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环湖东路等十一条道路市容环境提升工程-飞虎大道两侧临时绿化建设工程(围挡设施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1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对官渡区环湖东路等十一条道路市容环境提升工程(2019-2020)-飞虎大道两侧临时绿化建设工程(围挡设施拆除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成交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为迎接 2021 年 10 月在昆明召开 COP15 大会,根据相关单位要求,2021 年 9 月底需完成飞虎大道两侧红线外 10-30 米范围临时绿化种植工程,其中涉及六甲街道永胜村段因未完成拆迁现场不具备绿化栽种条件,采用围挡方式兼顾宣传 COP15 大会进行遮挡美化。因该项目围挡为临时性建(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两年,目前已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根据相关单位要求,决定对飞虎大道临时绿化工程围挡设施进行拆除。
2.2项目地点:昆明市官渡区。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2.4招标规模:456547.87元。
2.5工程范围:①完成飞虎大道两侧临时绿化建设工程围挡设施,拆除长度约1630m,并负责含装车 、路面清理、 运输、渣土消纳等工作,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明确的范围和内容为准。②与本项目有关的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相关工作。③负责协助办理施工所需的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手续。④负责配合公共服务设施的产权办理及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注: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范围调整的权利,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
2.6标段划分:本次磋商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
3.4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注:1.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2.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3、若2024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须提供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5信誉要求:申请人2022年01月01日至今未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5年4月11日16:00至2025年4月18日23:59,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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