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年度财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1
项目名称: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年度财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2.1采购范围:(1)财务数据初始化服务。按照深圳院大集中ERP数据贯标要求,配合财务动、静态数据进行标准化整理,完成测试系统和正式系统数据迁移和核对,内容包括IPM系统、预算管理、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租赁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结算、资金计划、资金池、司库业务、内部交易业务数据。 (2)测试系统运维服务。安排专人,按深圳院业务清单对集成业务和非集成业务上线涉及预算管理、租赁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结算、资金计划、资金池、司库业务、内部交易测试数据进行校验、核对工作,并对卡点业务提出解决方案;整理非集成业务测试清单,对接顾问搭建财务测试流程和测试系统维护,并对卡点业务提出解决方案。 (3)财务系统运维服务。配合深圳院开展FMIS、EAM等外围系统与ERP财务融合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按月开展资产目录、资产原值、折旧金额、资产报表系统数据更新及核对,按月对投资项目、费用项目、销售项目等推送数据进行检查,分析差异、异常问题原因并协助开展系统处理;按深圳院工作安排开展2次系统操作培训。 (4)驻场服务。按深圳院任务需求,安排人员开展驻场服务工作,累计驻场服务150个(含)工作日(按工作日/人累计计算)。 2.2服务期限:自签约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述2026年2月28日。 2.3服务地点:深圳。 2.4报价方式:本项目服务费报价中含工作服务费、驻场人员差旅、税费等全部费用,最高限价46万元。 2.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46 万元(含税)。 2.6结算方式:(1)完成财务数据初始化服务和测试系统运维服务后,经深圳院验收合格后结算总签约金额的30%。 (2)完成2025年度系统运维服务后,经深圳院验收合格后结算总签约金额的40%。 (3)完成全部驻场服务和操作培训后,经深圳院验收合格后结算总签约金额的30%。 (4)结算时服务方须提供工作完成清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服务期间如若发生国家对增值税率调整,不含税代理服务费保持不变,含税服务费进行调整,已结算款项不调整。 2.7标段(标包)划分:无。
项目单位: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服务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商须具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服务人员至少1人要具备3年以上财会系统运维工作能力并提供个人业绩证明。 (3) 财务要求: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近 3 年( 2022 年至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的情形。须提供近 3 年( 2022 年至2024年)(服务商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完成的,可提供2021-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服务商具有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同类服务业绩 2 项,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和盖章页。 (5)信誉要求 ① 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 服务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 在近三年内服务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⑤ 截至评审当日,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资格。 (5)其他要求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报名。 ②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文件报名时间: 2025年4月 11 日14:00:00至2025年4月 16日下午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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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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