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湾煤矿掘进大型设备搬运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榆树湾煤矿掘进大型设备搬运年度采购已由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服务范围在矿区地面与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之间。搬运的大型设备主要包括:连采机/久益连采机(12CM15、EML-340D、12CM27等)、履带式破碎机(PZL460)、双臂锚杆机(CHDDR系列、CMM系列)、久益梭车(SC20)、成套掘锚一体机、掘锚后配套设备煤矿用锚杆转载机组、带式运输机用自移机尾,悬臂式掘进机及招标人需要搬运的其他设备。具体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 服务期: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
2.4 标包名称:榆树湾煤矿掘进大型设备搬运年度采购;
标包划分:1个标包;
2.5 招标范围:在矿区地面与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之间进行大型设备搬运工作。具体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连采机或履带式破碎机或掘锚一体机等大型设备搬运业绩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合同金额、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信息。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加粗,母子公司业绩互相借用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业绩;)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不能将与其有隶属或组织关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己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2025年4月11日17时00分到2025年4月1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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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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