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全年房屋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1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全年房屋零星维修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含税),建设地点:上海市。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主要维持公司办公楼所属区域正常运行的中央空调系统(除空调机组各楼层的系统外)、给排水系统(包括排污)、三.级配电系统、部分设备的电气控制系统,公司所属办公楼层使用功能改变、室内外修缮,对突发故障或情况实施应急处理和抢修工作,以及本部门不能胜任的(如办公室搬迁、坐席调整、楼层内搬运重物、建筑垃圾清运等)其他工作;(1)地点为湾谷办公场所(上海市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区A2座);(2)地点为上海市江苏路500号。

★1.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有效期届满经协商一致后自动续签,续签的合同有效期为1年,续签次数最多2次。

★1.2.2保修期:验收通过后1年。

★1.2.3技术要求:供应商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4本项目划分2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湾谷办公场所,预估金额10万元(含税)

标包2:江苏路500号,预估金额10万元(含税)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3本项目分别设置最高响应报价及费率:

1.3.1本项目设置点工费(定额外)的最高响应限价为350元/工日,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3.2本项目设置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安装维修)的最高响应限价为人工费的36.20%,供应商所报百分比高于最高响应限率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3.3本项目设置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房屋维修)的最高响应限价为人工费的34.20 %,供应商所报百分比高于最高响应限率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决。

1.3.4本项目设置社会保险费的最高响应限价为人工费的37.25%,供应商所报百分比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1、标包2: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人员要求:(以下人员须提供缴费期为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1.4.1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聘用企业为供应商)(提供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应在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1.4.2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C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供应商)。

2.1.5信誉要求: 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7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 w 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