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同安新城官浔溪(环东海域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安全防护警示设施采购(二)公告

2025-04-11

公告截止时间:2025-04-16 17:00:00


同安新城官浔溪(环东海域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
安全防护警示设施采购(二)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同安新城官浔溪(环东海域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安全防护警示设施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官浔溪下游(起于同集路,终于官浔节制闸)3.3km的范围内河流进行清淤、生态修复、护岸改造、水闸拆除、桥梁建设。主要内容包含:1)调蓄池2座,排水泵房、进水格栅及配电间各2座;2)本工程清淤固化总量为41万m3,其中清淤部分固化量约5万m3,原位固化约36万m3;3)现状护岸改造0.8km,现状护坡绿化提升,两侧约3.15km;4)初雨截流管约4.3km,截流井26座;5)拆除雷达水闸,并还建62m长交通桥一座。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同安新城官浔溪(环东海域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安全防护警示设施采购。详细数量、具体规格材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规格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无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无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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