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推广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推广项目 ,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全集团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企业风险管控、业财融合与财务转型升级,完成财务共享中心建设运行,实现资源共享、资金统筹管控、强化风控监督。
益民集团拟开展财务共享中心推广项目建设,充分结合集团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与成效,以集团本部(含农发投)和成粮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为样板,一是将财务共享中心管理实践推广至全集团组织;二是完成全集团财务预算体系搭建,形成全级次财务管理专业化、财务核算集中化、业财一体化的财务共享中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地点、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1)项目内容: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推广项目,本次建设需进一步覆盖所属公司39个核算主体推广;
① 拟建设功能包含报账门户、费用报销系统、付款合同业财融合、收款合同业财融合、OA系统审批集成、发票查验、财务预算、影像模块、资金结算融合、会计凭证自动化、作业平台、智能审核、共享看板、知识管理共计14项功能;
② 拟增加应用许可范围。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上线及最终验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质保服务;若涉及通过订阅方式提供服务部分(如税号或实施本产品必须的授权服务等)的服务期为3年。
2.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90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2025 年 4月 17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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