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武侯分公司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11二、项目编号:QX(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本项目资金情况:采购预算人民币491000元。
(二)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
四、项目性质:非法定政府采购。
五、采购用途:为成都市分公司武侯分公司办公楼提供电梯。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采购人实施采购准时限制(采购人提供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提供具有依法开具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7.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分包。
8.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活动。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①仅允许作为产品生产厂商的唯一代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且该产品生产厂商不得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②必须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厂商唯一授权函。
③同一代理商(含与此代理商有资产关系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仅能作为唯一产品生产厂商的代理人。
④同一所供产品的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供应商应满足①或②的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若为电梯生产制造商,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②供应商若为授权代理商,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供应商若为电梯产品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其提供的电梯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13.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已完成的1个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电梯设备供货安装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且资格业绩不纳入打分。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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