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及施救清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1项目名称: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及施救清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万元
最高限价:165.0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及施救清障服务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23〕12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23〕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在薛城区境内具有相应经营资质和收费许可的停车场(4)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4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18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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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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