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东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渣综合利用处置服务招标(四次公告)招标公告
2025-04-11二、标段(包)编号:20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东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中节能(东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2*750t/d炉排式垃圾焚烧炉,配置1台35MW汽轮发电机组,并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渗滤液等环保设施。
七、招标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承担项目2条750t/d生活垃圾焚烧线产生的锅炉炉渣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及运输工作,主要包括:三台出渣机(单炉)出口清理、渣吊操作、炉渣倒运、炉渣间系统范围内卫生清理、指定路线道路清理、炉渣无害化处理、炉渣综合利用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灯明寺镇杜庄村北500米。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在自有炉渣处置场地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或类似项目所产生炉渣的服务业绩。
注:①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合同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②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炉渣服务业绩均由投标人自有炉渣处置场地进行炉渣处置。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到2025年04月21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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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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