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叶县人民医院第一季度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2,778,000.00元 |
最高限价:915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2025287号-1 |
叶县人民医院 第一季度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项目包1二次 |
915000 |
915000 |
否 |
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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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 叶县人民医院第一季度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内容。
5.2、质量要求:合格;
5.3、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包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22)300号文件规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5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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