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滨海新区供热“一张网”热源和干网互联互通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滨海新区供热“一张网”热源和干网互联互通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1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滨海新区供热“一张网”热源和干网互联互通项目(二期工程:长输管网D段)及13座热力站设备设施升级改造。管线起点为秦滨联络线(西外环高速)互通立交位置东北侧,沿海晶集团盐田水塘向北敷设,终点为拟建南疆隔压站红线外1米。建设DN1400热力管线长度约4.64公里;管线设计供回水温度120/70℃,设计压力1.8MPa。土方填垫长度约4.64公里,宽度5-6米,局部10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管道沿线土方填垫、管道支架建设、热力管道及设备(阀门、补偿器等)安装、管道试压、清洗及试运行。首开段盐厂4.64公里管道;新村、新洋13座热力站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将51台波节管换热器更换为板式换热器,同步更换相关管道、阀门、附件等。采购资金已落实。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需上传生产商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所属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所属生产厂须具备相关钢材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相关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投标物资的相关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骟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授予的代理证明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9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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