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齐齐哈尔市宏政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垃圾外运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1
1.3服务内容:小区、街道等提供垃圾外运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1.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1.5服务地点:东湖、鹤城馨苑、炮台、东苑、繁荣、西局宅、新齐小区、工程小区、联合小区、东太小区、西太平、东太平、南虹小区、新和平、南汇、东劳动小区、劳动小区、纺织小区、东兴小区、南树园小区、民主街、建设小区、和平小区、北和平、南和平、民主小区、嘉自卫、职工、自卫、北五楼西小区、城乡路、北五楼,共计524个点位。

1.6采购预算:958320.00元。(含税等其他一切费用)

1.7 其他:履约担保

1.7.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的10%

1.7.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按合同约定

1.7.3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按合同约定

1.7.4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按合同约定

1.7.5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完成后无息退还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

2.2供应商需具备专业垃圾清运车6台以上,(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协议扫描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承诺具有与本项目履约能力(提供经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 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2日14:00至2025年4月16日16:00(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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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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