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川区菜园社区安置房项目经理部板房、集装箱拆装及辅材采购询价公告
2025-04-111.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川区菜园社区安置房项目经理部需用的板房、集装箱拆装及辅材,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板房、集装箱拆装及辅材进行询价采购。
1.2本次采购物资计划供货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计划供货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2.1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3*6打包箱拆装 |
6055*2990*3500mm |
个 |
14 |
安拆费用 |
2 |
标箱改门卫 |
6055*2990*3500mm |
个 |
1 |
安拆费用(含材料) |
3 |
标养室 |
3*5.5 |
㎡ |
16.5 |
|
4 |
水泵房 |
5*6.5 |
㎡ |
32.5 |
|
5 |
吸烟室 |
2.7*5.3 |
㎡ |
14.31 |
|
6 |
厕所 |
3.5*10.96 |
㎡ |
38.36 |
|
53 |
合计 |
注:以上需求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2技术规格
2.2.1①焊缝密封:箱体的焊缝处应进行密封处理,无渗漏现象。可通过压力测试或喷淋试验等方法来检查焊缝的密封性。
箱角与框架:箱角件应无变形、裂纹和严重磨损,其尺寸和位置符合标准要求,与框架的连接应牢固,焊缝无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框架的各构件应无明显变形、弯曲或扭曲,整体结构应保持稳定。
箱壁与箱顶:箱壁和箱顶的板料应无明显凹陷、凸起或变形,表面应平整。相邻板料之间的连接应紧密,焊缝应均匀、连续,无漏焊、虚焊等问题。箱顶应无漏水现象,排水系统应畅通。
②检查板房的外观是否整洁,色泽是否均匀,有无明显的划痕、污渍、破损或变形。板房的线条应顺直,各部分连接应平整,无错位现象。
墙面与屋面:查看墙板和屋面板的安装是否牢固,拼接处是否紧密,密封胶条是否完整、粘贴牢固,有无渗漏隐患。检查屋面的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排水是否顺畅,有无积水现象。
门窗:门窗应安装端正,开启灵活,关闭后密封良好,无明显缝隙。门窗玻璃应安装牢固,无松动、破损,五金配件齐全,使用正常。
其他未尽事宜以施工现场需求为主。
2.2.2品牌要求:无。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
3.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报价人或代理的厂商必须有足够的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
3.5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企业风险要求: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7其他要求:报价人可以代理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但必须具有有效代理证明或长期合作证明。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四、报价说明
本次物资报价要求说明如下:
4.1计量方法:采用理论计量(现场清点数量验收)方式验收。
4.2单价约定:采用固定价进行结算,包含但不限于送货运费、包装(含装车、卸车费)、安装(调试)费、备案费、人员工资及奖金、操作人员劳保、管理费、人员保险、利润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4.3货款支付方式:无预付款,支付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形式,银行转账、铁建银信、银行承兑、财务公司承兑、商业承兑、信用证、保理、云信、融信、快信等;如支付票据,均由乙方承担贴息费用。
4.4结算期限:在所有房屋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计量,结算办理完成后,乙方提供与本期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结算款的 50%,六个月内支付到70%,一年内支付到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无息支付。
4.5结算金额:结算金额=实收数量*结算单价,实收数量以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为依据,不合格物资结算予以扣除。
4.6发票要求:采用一票制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7报价有效期:60天。
五、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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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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