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池德胜低空经济示范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河池德胜低空经济示范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59200.00元;

5、最高限价:959200.00元;

6、采购需求: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拟在原德胜铝厂片区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区,支撑我市打造自治区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市。德胜片区面积为102.3公顷,要用足用好集中连片区产业空间,围绕低空经济产业链上制造、飞行、保障、服务各环节,科学设计各个片区重点技术布局、创新能力配置、阶段建设目标、分类实施路径、功能交互方式等,引导低空经济相关产业集群化、多业态发展,确保产业布局重点突出、梯次有序完成规划编制。成果需包括河池德胜低空经济示范园区(暂用名)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确保规划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和落地性,并需提供后续技术支持和必要的修改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最终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其中项目谋划和咨询服务期限可视情况适当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规划咨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未按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竞标人的身份竞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竞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竞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竞标协议连同竞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竞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竞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竞标。否则,与之相关的竞标响应文件作废。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竞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

(5)联合体竞标的,须提供《联合竞标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竞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竞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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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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