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大学明伦校区七号楼和贡院碑保养维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大学明伦校区七号楼和贡院碑保养维护工程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含税):119594.61元,其中七号楼保养维修工程66779.42元,贡院碑保养维护工程52815.19元。

4.采购概况:

4.1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河南大学明伦校区七号楼和贡院碑保养维护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答疑。

(二)材料供应: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采自供,施工中承包方采购的主要材料需经监理方及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监理方及甲方的认可并不免除乙方的产品质量责任。施工前提供样品。

(三)发包内容及其答疑纪要;

(1)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3)安全文明措施费按近期规定执行;

(4)规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5)垃圾外运距离按10km计入。

4.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3 质量标准: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古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等级为合格。

4.4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4.5建设地点:河南大学明伦校区。

4.6质保期:2年。

4.7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段。

5.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责任工程师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具有在供应商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2024年12月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询价。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2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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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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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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