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玉兰路218号大楼加固装修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1
一、采购条件

本玉兰路218号大楼加固装修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集体资金120万元;采购人为上海花木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上海南汇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规模: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玉兰路218号大楼加固装修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电梯载重为1050kg,速度为1.75m/s,无机房。本项目涉及采购范围提及的电梯系统深化设计及电梯系统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装卸、管理、维护、安装、调试、验收、移交、有限期免费维保等自电梯生产至验收的一切工作。本项目电梯采购数量为3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2.项目地址:浦东新区玉兰路218号。

3.交货期:从采购人发出生产指令到电梯运至安装现场时间不得超过100日历天。

4.质保期:所供电梯的质保期为24个月,从电梯竣工且取得质监局颁发使用证开始之日起计算,但不超过货到工地的30个月。

5.最高限价120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玉兰路218号大楼加固装修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玉兰路218号大楼加固装修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须系我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接受■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2.资质条件:

(1)供应商如是制造商:

1)供应商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且资质中速度等均能满足本项目规模要求;或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具备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C级及其以上资质;

(2)供应商如是代理商:

1)代理商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中速度、载重等均能满足本项目规模要求; 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具备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

4)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中速度、载重等均能满足本项目规模要求;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C级及其以上资质;

5)代理商须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1日 18:00:00至2025年04月16日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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