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四:脱硝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招标公告
2025-04-11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四:脱硝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能电力【2022】1856号文件核准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店头镇,毗邻一期工程厂址。厂址地处黄陵县店头镇西北方向直线距离约4km处,位于黄陵县城西北直线距离约21km处。厂址东、西、北三侧皆为沮河河道及黄畛公路,厂址南侧距矿区铁路约1.0km。厂址东侧距1#矿井工业场地约1.5km。厂址现已基本整平。电厂规划容量2×660MW+2×1000MW,2×660MW机组已于2023年上半年投产,本期新建2×1000MW燃煤空冷机组。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硝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CEMS系统),每台锅炉脱硝反应器进口2套、脱硝反应器出口2套,每台机组共计4套,两台机组共计8套。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4、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车板交货。
5、质保期:从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18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或由于需方原因导致合同设备未能如期进行初步验收时,为自供方发运的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货物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6、最高投标限价:600.0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须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CEMS仪器设备检测合格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品牌的业绩也视为投标人业绩)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份国内脱硝CEMS系统的合同业绩,(以合同为准,包含首页、供货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2)投标人至少具有1份国内脱硝CEMS系统运行1年及以上(或完成环保验收)的电厂业绩合同(以合同及合同对应的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运行1年及以上承诺书或用户证明为准)。
3、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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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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