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金沙县西洛乡前丰煤矿(兼并重组)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4-11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金沙县西洛乡前丰煤矿(兼并重组)建设项目(EPC)已由贵州亨利鑫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会议纪要HLX-HY-2025001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贵州亨利鑫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投资(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州省金沙县西洛乡前丰煤矿(兼并重组)建设项目(EPC)
2.2招标编号:GZYS
2.3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
2.4项目估算投资:项目总投资约52000万元 ,最终以结算审计为准
2.5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投资
2.6建设内容及规模:
(1)井下主体工程:①完成一类工程、二类工程、三类工程及相关辅助工程。②建成提升、运输、供电、通风、排水、瓦斯抽放监控、通讯、人员定位、消防等各大系统。
(2)井上工程:工业广场建设,建设面积约200亩。配套设施:洗选厂、储煤场、机电维修车间、矿区行政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污水处理站、矸石堆放场、消防设施等。
(3)规模:以 45万吨/年生产规模的矿井建设要求为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范围: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三合一方案、环评报告、安全专篇、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编制,配合甲方报批报建、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包含土建、设备采购与安装、装修、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9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90日历天,施工63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本项目所有设备、工程所需物资(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煤炭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5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4月11日17:00分至2025年4月18日17:00分(节假日除外)。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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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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