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智慧家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11.1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智慧家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自定义面板、插座、网络面板、路灯控面板、自定义面板、智能窗帘电机、智能窗帘电机双路遥控器、智能中控屏等,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清单;
1.2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
1.3 项目预估规模:标包1:1000万元(含税),标包2:500万元(含税);
1.4 ★交货期:【接到甲方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订单内所有货物的交付】;
1.5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按招标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限价【详见各标包报价清单】,各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承诺中标后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函;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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