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丽江市古城区自然资源局土地报件项目涉及所有权权属调查、更新、汇交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FW14。

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自然资源局土地报件项目涉及所有权权属调查、更新、汇交工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95000.00 元。

最高限价:495000.00 元, 4500.00 元/宗。

采购需求:1、依《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 开展不动产登记权属调查。2、依《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 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总数约 110 宗。按实际产生工作量予以结算(结算价=最终成交单价*实际完成宗数)。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2 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准确、真实,提交的成果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依法开展业务的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 1 年的公司提

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7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声明和相关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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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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