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接待站大楼(原南洋饭店)加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1本项目 归侨接待站大楼加固工程 ,已由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闽冶规划【2024】277号文及闽冶规划【2025】6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归侨接待站大楼(原南洋饭店)加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建省。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既有建筑的加固项目(含配套的结构加固)。
2.3.1归侨接待站大楼现状:地上 6层的预制板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 22.8米,建筑面积为5202.27m2,于1981 年设计建造,为预制钢筋砼桩基础。
2.3.2本次针对归侨接待站大楼的主楼及西北角设备房进行加固改造,加固改造后主楼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22.8米,西北角设备房为1层,加固改造总建筑面积为4475.61m2。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等)。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工程类别:加固工程
2.5.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2.5.3招标范围和内容:归侨接待站大楼(原南洋饭店)加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完成归侨接待站大楼加固工程所涉及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门窗幕墙、主楼与东北附属楼的连接工程等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发包人要求另行委托设计的专业工程除外)等,主要的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变更设计、各暂定金额部分的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等。 ②施工范围:包含结构加固(含桩基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主楼与东北附属楼的连接工程等施工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6112260元,其中:设计费人民币:200000元,建安工程费人民币15912260元(含暂定金额912008元);本项目的设计限额为:投标人中标价;
2.7工程质量: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房屋安全性鉴定Bsu级及以上标准。
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4家,且应由承担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0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11日 18:30:00 时至 2025 年04月17日17:3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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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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