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明珠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5年配电网施工顶管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招标(第二次补充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11本采购项目新兴县明珠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5年配电网施工顶管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招标(第二次补充招标)已批准,资金来源为采购单位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新兴县明珠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5年配电网施工顶管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招标(第二次补充招标)
(二)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350万元。(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段,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三)项目地点:广东省云浮市
(四)项目概况:新兴县明珠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5年配电网施工顶管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招标(第二次补充招标)。采购单位是新兴县明珠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五)采购清单:
1.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如下: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段,共1家供应商成交。
序号 |
标段名称 |
入围成交供应商数量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报价费率(%) |
响应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新兴县明珠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5年配电网施工顶管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招标(第二次补充招标) |
1 |
350 |
100.00 |
2 |
已中标本标段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补充招标,如参加本次投标的作废标处理。 |
注:在云浮市恒泰丰实业有限公司2023-2025年主、配电网施工顶管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招标项目标段2和云浮市恒泰丰实业有限公司2023-2025年主、配电网施工顶管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招标(补充招标)标段2已经中标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补充招标,如参加本次报价作废标处理。
(六)采购范围:110kV及以下的主网基建变电工程、基建线路工程、生产变电工程、生产线路工程、普通用户工程和20kV及以下的基建配网工程、生产配网工程、营销工程、普通用户工程的顶管专业协作。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
(七)承包方式:顶管专业分包,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备注:由总包单位提供的材料或业主单位提供的甲供材料采用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具体以总包单位或业主单位的实际委托为准。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总包单位按照自有人员要求对长期协作分包商实施等同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安规考试、人员技能培训、甲供材料管理等方面内容。投标人应承诺配合招标方/总包单位管理要求接受相应管理。
(八)供应商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规费、税金、风险等。具体以实际订单合同为准。
(九)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100%且不低于其成本警戒价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费率<85%以下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实际签订合同的成交费率=入围成交费率,实际签订合同的成交费率在采购结果有效期内不变,实际入围成交费率由采购工作组在评审时确定,如入围成交单位拒绝以上述成交费率签署合同,则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按评审排名递补或重新采购,并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
调价机制:如遇到需考虑设备材料及人力资源成本波动对工程实施的影响的情况,总包单位应组织分包单位召开调价协调会,针对具体的项目,得出相应的调价机制,形成会议材料,并根据会议材料,签署调价补充协议。
(十)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款按照顶管工程专业分包单价限价(元/米)×实际汇总工程量×成交费率进行结算。
(十一)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1.框架采购有效期执行原招标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3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1)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2)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延长该业务协作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1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2.原则上采购成交后至3年内派工的项目适用本框架结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供应商在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云浮市恒泰丰实业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3 |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
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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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国家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如有最新政策文件的,从其规定。) |
2 |
对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注: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应按国家最新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签名,否则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需提供供应商近期(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
四、采购文件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4月1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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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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