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区网络安全信息化中心与区文明办(创城办)办公场所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11
  1.项目名称:区网络安全信息化中心与区文明办(创城办)办公场所项目。

   2.项目编号:DQ【漳】采[2024]第012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846858.00(含暂列金 125000.00元,暂估价220000.00 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721765.1(含暂列金125000.00 元,暂估价 2200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7000.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区网络安全信息化中心与区文明办(创城办)办公场所项目

1

2846858.00

建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绿色建材:按<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 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或并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注:根据闽建许〔2023〕4 号文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内的资质统一延续到 2024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 ”改革进一步激发市 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明确取消的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无需办理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省外的资质按建 司局函市〔2023〕116号文规定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 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其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各省有另出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附上相关文件证明)。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磋商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凡愿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4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 年04月18日,……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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