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通启东吕四中建商砼汽车充电站项目询比公告
2025-04-11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通启东吕四中建商砼汽车充电站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2403)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通启东吕四中建商砼汽车充电站项目(JSZB-2025-12403)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该项目总预算约含税196.55万元,不含税176.72万元。其中高压部分材料费68.71万元(含税,税率13%),高压部分施工费1.38万元(含税,税率9%);低压部分材料费45.03万元(含税,税率13%),低压部分施工费11.75万元(含税,税率9%);土建一部分施工费35.77万元(含税,税率9%);土建二部分施工费24.69万元(含税,税率9%);土建三部分施工费2.26万元(含税,税率9%);报装费部分5万元(含税,税率6%);监控部分材料费1.08万元(含税,税率13%),监控部分施工费0.87万元(含税,税率9%)。其中安全生产费含税金额1.54万元(安全生产费:取施工部分合计76.72万元的2%,向上取整,安全生产费不参与竞争)。
分项 | 材料费(含税,税率13%) | 施工费(含税,税率9%) | 服务费(含税,税率6%) | 小计 |
高压部分 | 68.71万元 | 1.38万元 | / | 70.09万元 |
低压部分 | 45.03万元 | 11.75万元 | / | 56.78万元 |
土建一部分 | / | 35.77万元 | / | 35.77万元 |
土建二部分 | / | 24.69万元 | / | 24.69万元 |
土建三部分 | / | 2.26万元 | / | 2.26万元 |
报装费部分 | / | / | 5万元 | 5万元 |
监控部分 | 1.08万元 | 0.87万元 | / | 1.96万元 |
合计 | 114.82万元 | 76.72万元 | 5万元 | 196.55万元 |
2.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3采购内容:采购负责现场10台240kW双枪直流快速充电桩建设及安装,配合接入铁塔汽车充电管理系统EVMS,充电桩配套的配电房、变压器、监控等设备的采购、安装、施工及调试,以及充电桩、配电房和变压器等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及商务规范书。
2.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工期:35天。
2.6服务区域:江苏省南通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7标段:不划分。
2.8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份额100%。
2.9报价规则:报“高压部分材料费含税价(元)、高压部分施工费含税价(元)、低压部分材料费含税价(元)、低压部分施工费含税价(元)、土建一部分施工费含税价(元)、土建二部分施工费含税价(元)、土建三部分施工费含税价(元)、报装费部分服务费含税价(元)、监控部分材料费含税价(元)、监控部分施工费含税价(元)”,其中“含税总价(元)”作为评审价。
2.10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各部分单项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国家能源局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至少1人;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1人;同时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项目负责人服务于本项目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4)电工人员,具备高压电工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1人,具备低压电工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1人。
(5)登高人员,具备登高证的特种操作作业人员至少1人。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有效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法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作未提供。
3.1.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截止之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且含税金额不少于200万。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材料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甲方证明材料(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若为代理商响应,需提供响应产品“变压器”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若为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授权函,若为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响应均作否决处理。
3.1.9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必须为本次响应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响应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
(3)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前由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单位必须具备CNAS资质或CMA资质)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响应产品(变压器)的检测报告。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3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4)供应商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供应商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其响应将被否决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6日(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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