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北文理学院西侧配套路施工资审文件公告

2025-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文理学院西侧配套路 (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文理学院西侧配套路初步设计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5〕2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区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44千米,红线宽度23m,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电信、绿化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5日
     合同估算价:3996.36万元
  2.3其他: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以上资质要求)。3.1.2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无亏损,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财务要求)。3.1.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3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市政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市政项目预验收文件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信息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3.1.4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 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3.1.5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经理)。(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3.1.6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3.1.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3.1.8其他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申请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申请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若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大型企业参加投标的,应采取下列方式之一:(1)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5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得分相同的申请人超过限定数目时,按照前附表须知比较先行入围。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04月12日至2025年04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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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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