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2025-2027年氦质谱检漏仪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原子能2025-2027年氦质谱检漏仪框架协议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 实,招标人/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原子能2025-2027年氦质谱检漏仪框架协议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为响应集团公司集采要求,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将板块内属于二级集中采购目录内 的氦质谱检漏仪设备进行集中采购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本次集中 采购由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并与成交供货商签订框架协议,供应商在合 同执行期内须保持成交单价不变。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预估37台氦质谱检漏仪,含设备制造、供货、运输、卸货(卸到买 方指定的地点或仓库)、协助安装、协助调试以及其它服务等,具体详见下表及第五章 供货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氦质谱检漏仪 |
最 小 可 捡 漏 率 ≤ 1 . 3 3 × 10⁻"Pa · m³/s;响应时间≤3s |
台 |
20 |
|
2 |
氦质谱检漏仪 |
5×10-¹³~1×10'Pa ·m³/s |
台 |
1 |
|
3 |
氦质谱检漏仪 |
1×103~1×10⁻¹³Pa ·m³/s |
台 |
10 |
|
4 |
氦质谱检漏仪 |
5×10¹³~1×10²Pa ·m³/s |
台 |
3 |
|
5 |
氦质谱检漏仪 |
5×10⁻¹³~1×10⁻²Pa ·m³/s |
台 |
2 |
|
6 |
氦质谱检漏仪 |
5×10¹³~1×10'Pa ·m³/s |
|||
台 |
1 |
2.5 交货地点(以下区域指定地点)
2.5.1天津市津南区/河东区(核工业理化研究院)
2.5.2陕西省洋县(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中核陕铀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5.3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2.5.4四川省峨眉山市双福镇(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2.5.5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6 交货期
订单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具备发货条件。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中的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及国家或行业 规范的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 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 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无
(3)业绩要求:_ 无
(4)信誉要求: 无
(5)人员要求: 无
(6)其他要求: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 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严 重失信名单”;
>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
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 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 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 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 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3.2 本次招标 不 接 受 _联合体投标。
3.3 (1)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若制 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招标文件 格式);
> (2)制造商与其授权的销售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4 月12 日 9 : 0 0 - 2025 年 4 月18日17: 3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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