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大街(南三环-文达路)路段地上建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1本招标项目 建华大街(南三环-文达路)路段地上建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城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城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建华大街(南三环-文达路)路段地上建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 建设地点:建华大街(南三环-文达路)路段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总投资:1994554.60元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标,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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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4 00:00 至 2025-04-1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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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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