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龙源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配网光缆工程物资(混凝土盖板等)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2025-04-11(一)项目名称:惠州市龙源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配网光缆工程物资(混凝土盖板等)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类别:物资类
(四)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五)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六)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七)框架协议管控措施:
1.框架协议期内: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120%时,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成交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分配金额-实际采购量,下同)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成交份额相应增加。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的80%及以上,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成交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内实际采购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的80%,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延长期内,成交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八)框架协议履约要求:
1.供货方式:合同有效期间,需求单位凭借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系统分配审批的《项目采购订单》向供应商下单订货,供应商应于下单之日起10天内完成供货。
2.考核机制:
(1)如被分配的供应商发生实际到货时间超出承诺到货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施工进度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供应商追偿损失;
(2)如被分配的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如被分配的供应商发生产品质量不合格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供应商追偿损失。
3.退出机制:
(1)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直接退出框架协议。
(2)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尚未履行的剩余份额将平摊至同一标的的其他供应商,如无其他成交供应商则重新采购。
(九)违约条款:
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在履约担保中兑付。
2.自甲方确定数量后下订单之日起,须10天内完成供货;如有非计划应急供货需要则7天内完成供货(甲方下发订货单时需书面明确此订单物资为应急物资);如果无法按指定供货期完成订单交货,按以下违约处理: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交货时间为准),每延迟1天按未交货物金额总价的0.5%计收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除该违约金。
(2)乙方延期交货逾期时间超过7天或乙方不能交货或拒绝交货,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不满足供货要求累计达2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物资总价20%的违约金或甲方按该批物资总价20%的违约金在履约担保中兑付,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守约方因主张权利,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4)乙方须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规范、产品参数及产品配方等数据作出保密承诺,若乙方违反保密协议,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其他说明:
项目规模估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提供给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实际采购量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二、标的物清单及采购范围
1.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物资品类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预估金额 (万元,含税) |
最大中标包数 |
标包号 |
成交比例(%) |
标包预估金额 (万元) |
最高报价费率(%) |
采购保证金 (万元) |
下单供货期限(天) |
工程物资 |
DF-W-25-03-11-01 |
惠州市龙源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配网光缆工程物资(混凝土盖板等)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450.00 |
1 |
标包1 |
60% |
270.00 |
<100% |
2 |
10 |
标包2 |
40% |
180.00 |
说明: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的,共划分2个标包。供应商按标的递交响应文件,每标包拟成交1人,同一标的不同标包不得兼中。
2、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电缆沟重型混凝土盖板、光缆标志桩(电缆标志桩)等物资一批,详见采购清单,具体以实际采购为准。
3、办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存储设备及其他含有芯片产品供应商响应报价时,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提供不使用美光公司产品承诺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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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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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按照完成供应商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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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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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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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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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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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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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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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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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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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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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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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商。 |
DF-W-25-03-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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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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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近一年(投标截止前12个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主要投标产品以采购清单备注为准。 |
三、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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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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