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1项目编号:SXJTZB-ZC
项目名称:2025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采购包3:接采购人通知后1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2(2025年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合同包3(2025年残疾人培训项目第三方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3月起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3月起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8)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提供承诺书) ;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后代理公司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2(2025年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3月起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3月起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8)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提供承诺书) ;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后代理公司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3(2025年残疾人培训项目第三方评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3月起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3月起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8)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提供承诺书) ;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后代理公司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