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呈贡区吴家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识标牌及宣传品制作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QRZB
1.2 项目名称:呈贡区吴家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识标牌及宣传品制作项目(二次)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约 100000.00 元/年
1.5 采购需求:完成呈贡区吴家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识标牌及宣传品制作采购。

序号

名称

尺寸(cm)

单位

1

户外写真覆膜

定制

2

户外写真裱板

定制

3

雪弗板标识

定制

4

雪弗板标识

定制

5

雪弗板标识

定制

6

雪弗板标识

定制

7

亚克力标识

定制

8

亚克力标识 2

定制

9

亚克力标识 3

定制

10

写真过塑 1

<A5

11

写真过塑 2

≥A5
<A4

12

写真过塑 3

≥A4

13

照片 1

≤10x10

14

照片 2

≥10x10

15

工作证

6x9

16

地标

定制

17

条幅(布标)

定制

18

工作牌

定制

19

制度牌

60x80

20

制度牌

60x80

21

制度牌

60x80

22

加厚铁质 A 型海报架

60x90

23

户外防风海报架

60*90

24

防风立式落地式立屏海报架

60*160

25

铝合金手提海报架

60*80

26

防风门型展架

80x180

27

铁架指示牌

定制

28

易拉宝展架

80*200

29

袖圈

13*25

30

袖圈

13*25

31

3 号国旗

192*128

32

3 号院旗、红十字旗

190*126

33

4 号国旗

96*144

34

彩旗

100x70

35

台卡

A4

36

台卡

A4

37

喷绘

定制

38

喷绘

定制

39

白板

30*50

40

白板

60*90

41

白板

100*150

42

白板+铁艺加固支架

100*120

43

雪弗板雕刻字

定制

44

发光字(含支架)

定制

平米

45

发光字(含支架)

定制

平米

46

高空安装

47

指示牌

定制

48

立杆指示牌

定制(300x 直径≥12,套管直径大于等于 17)

49

指示牌

定制

50

方向指示牌

定制(≥25x100)

51

铜牌、奖牌

定制(≥40x60)

52

不锈钢地标

定制(≥100x60)

53

公示栏

定制

54

荣誉证书

定制

55

定制标识 1

定制(≥34x38)

56

定制标识 2

定制(A4)

57

定制标识 3

定制(58x39


58

定制标识 4

定制(≥25x30)

59

贺卡

定制(A4)

60

上岗证

定制(≥5.5* 9.5)

61

不干胶贴

定制

62

户外宣传栏(橱窗式)

定制

63

宣传册及宣传折页

定制

64

宣传品

定制

65

打印户外宣传栏喷绘(不含框、底座)

定制

 

66

制度牌写真(不含框))

定制

 

67

表、卡、册印制

定制

 

68

大批量复印

定制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7 工期:根据院方实际需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安装及维护。

1.8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企业设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书或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未缴纳税收,提供书面说明)。

②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未缴纳社保的,提供书面说明)。

(5)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后 将 对 投 标 供 应 商 的 信 用 信 息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2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执行。

5、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5 年 04 月 08 日至 2025 年 04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60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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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